【原创】公共空间意识培育不可忽视/作者:展超
2009-12-06 21:53:32首发凤凰博客 | 浏览 4869 次 |
行者c兄在《路边的野花不能采》中,叙述一位芬兰老太婆与华裔媳妇家庭生活中的一椿小故事:她们探望病榻上的亲戚,出门前老太婆到后院去采摘鲜花,媳妇却说途经在路边采摘野花更方便。老太婆以轻柔但不容商量的口吻回答:“怎可以采摘路边的野花?那是大家的。”这日常生活中的磨擦小得或许在婆媳的情感里,没留下丝毫的痕迹,但却碰撞出中西文化的巨大落差。
称其“文化差异”,其实在掩饰民族的羞耻。因为这“文化差异”中,折射出社会公共道德不同的水平,反映出民族素质的优劣。
昨天小姨从加拿大回来,我与其先生谈及《路边的野花不能采》。他说,在温哥华市的花店里,比利时杜鹃的售价是20加币一束,但街上遍地的比利时杜鹃,却不会有人去采摘。可见,无论芬兰抑或加拿大,在西方文明程度较高的社会,公民对维护公共空间都形成了社会共识。
在他们看来,社会公共空间是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公共社会资源;所有人既有享受权利,又有相应的维护义务;对社会公共空间的侵犯,也是对每个人的侵犯。
扪心自问,本博受过高等教育与自幼家庭陶冶,对公德心还算自我感觉良好。诸如乘车主动让座、排队守秩序、街上不随便丢垃圾、抽烟走到室外、在公共场合避免自己的言行滋扰他人等,这些都无需别人提醒。但设身处地,仍会犯华裔媳妇的错误。
至于现在社会上缺德的现象,比比皆是。尤其当今住宅高层化,楼上淋水、楼下遭殃;噪音扰人等现象相当普遍。更有甚者,破坏公共设施,盗走沙井盖等,高空抛物,威胁社会公共安全。尤其严重的是,一些企业排放污水毒气,不惜毁坏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牟取利润!“各人自扫门前雪,岂管他人瓦上霜”,巳属合格公民;开门懒移玉步,污水泼出门外,关门哪管他人湿鞋、滑倒,不足为奇。
对比之下,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!
我们建设的现代化文明社会,是公民社会。公民社会,需要自觉的公民意识。社会公共空间意识,是公民意识的重要构成。它是衡量社会公共道德水平的标志,是国民素质优劣的体现。现代化社会的建成,不仅需要千万座高楼大厦的崛起,而且更需要国民素质整体的提高。没有现代化的人,何来现代化社会的实现?社会公共空间意识的培育,是当前家庭、学校、社会都不可忽视的教育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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